一、编制目的
1、规范CFG施工管控行为有效落地,杜绝因行为过失导致质量、安全缺陷及管理漏洞;
2、梳理CFG施工各阶段核心管控任务并建立关键动作管控看板,明确实操标准和工具,为现场CFG作业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和管控抓手;
3、建立CFG施工管控、考核机制,责任到人,明确处罚标准。
二、适用范围
所有在建、新建项目。
三、施工管控实施细则
3.1、行为管控
3.1.1图纸端
(1)严禁“无有效图纸”进行施工,严禁利用电子图组织现场施工,施工白图必须具有设计单位印章签字。
(2)严禁根据口头指令组织现场变更施工,设计变更必须具有研发经理签字和设计盖章;
(3)施工前必须进行图纸会审(甲方工程经理组织,参加人员:设计、勘察、监理、总包、CFG施工单位)】,并存留会审纪要;
(4)开工前,必须熟悉掌握地勘报告,依据地勘报告和设计要求确定桩长,并依据不同的地层采取相应的施工措施,确保施工质量。
3.1.2施工端
(1)项目开工前,项目部向行政主管部门购买坐标基准点,并向土方、总包等相关办理移交和交底;
(2)开工前,依据设计要求进行必要的试桩工作及检测试验,为设计提供CFG桩复合地基的设计、施工参数,为设计方案的优化提供支撑;
(3)依据设计图纸,审核CFG施工方案,重点核对:方案与设计要求的一致性;是否违反规范;施工质量管控及相关措施能否消除CFG桩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隐患(缩径、断桩、桩长、桩径、桩位偏差等主控项);
(4)项目工程师组织首批次CFG桩点评;
(5)施工过程质量管控内容包括不限于材料抽查;监理旁站等行为抽查;过程记录及其资料的及时性、准确性、合理性抽查等;
(6)桩间土开挖应预留200mm厚土层,进行人工清理,以防扰动桩间土;
(7)褥垫层铺设的砂石料必须满足设计的级配要求,褥垫层夯填度满足设计要求【规范:≤0.9】;
(8)严格按《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验收规范》等标准要求,及时完善各类施工资料。
3.1.3验收端
(1)试桩/工程桩/复合地基检测记录,按设计要求进行,当现场条件变化时,工程经理要拉通研发、设计、运营等进行交圈,留痕;
(2)按规范要求采用低应变动力试验检测桩身完整性,当小应变检测发现有断桩时,应对断桩按设计要求进行处理;
(3)进场砼应采用合格的商砼供应商,现场对砼配合比、强度、和易性等进行验收,根据规范要求留置试块,建立台账、资料归档等;
(4)监理负责对进场设备性能、设备参数【诸如:钻杆长度、钻头直径等】进行验收;
(5)监理负责对CFG桩的桩位、桩长、桩径等进行验收,并在旁站记录中清晰留痕(注:旁站记录每日留存影像资料);
(6)建立砼日收方档案,详见附件3:《CFG单日施工记录用表》,当日施工工程量与砼用量进行对比,复核当日平均充盈系数是否满足设计要求,当有异常时应查明原因并交圈留痕;
(7)当出现断桩、桩头破除长度超标等异常情况时,项目应拉通研发、设计等单位确定整改方案;
(8)CFG桩施工严格按《地基与基础处理技术规范》、《建筑工程地基基础质量验收规范》规定进行施工、验收。
3.2、质量管控
3.2.1主控项:(1)桩长偏差:不少于设计值;(2)桩径:【0;50】
3.2.2一般控制项:(1)桩垂直度偏差:≤1%;(2)桩位偏差:条基边桩沿轴线≤1/4D、垂直轴线≤1/6D、其他情况≤2/5D;(3)充盈系数:≥1.0【满足设计要求】
4、处罚标准
4.1项目团队
4.1.1除设计变更外,项目工程部不得向桩基单位下发任何修改设计文件的指令,包括但不限于工作联系单、口头指令等。
4.1.2当现场地质条件存在较大差异,桩基单位可请求修改设计文件,且只能以设计联系单的形式提出。
4.1.3所有对于设计文件的修改,桩基单位只有获取有设计院签章的设计变更/联系单之后,才能现场实施。
若违反上述规定,进行以下处罚:
1、工程经理、责任工程师:通报批评并扣罚不少于月工资基数的5%;
2、桩基单位:扣除与设计文件不同部分的产值,该部分不予核算和支付;除此之外,桩基单位还需承担因与设计文件不符造成的一切损失。
4.2监理单位
4.2.1:资料失真或存在造假嫌疑:总监列入西郑龙湖黑名单【3年内不得在西郑公司范围内从事监理工作】,并对该监理单位处于3万元处罚
4.2.2:监理行为缺失且导致问题无法有效追溯,诸如承载力不满足设计要求时,且桩长、入持力层深度无法有效确认,勒令辞退责任监理工程师,
4.2.3:监理人员的工作时间必须覆盖CFG现场作业时间,不得出现监理空白时间段;现场监理人员能力、数量等必须满足甲方要求。
4.3桩基单位:
4.3.1:施工资料失真或造假:处罚5万元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,;
4.3.2:现场未按图施工:处罚10万元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;
4.3.3:现场行为等触及标准底线:处罚10万元,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和责任。
4.4检测单位
4.4.1对检测报告提出的疑问,或者额外抽检的结果与检测报告不符时,乙方需进行解释;若无法合理解释,则甲方有权扣除部分或全部检测费用,并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的一切损失。